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,团体网红应运而生。成为娱乐圈明星之后的另一种形式的“公众人物”。其实在几年前,网红就很出名,只是流动性比较差。大多数网红主播只能靠打赏礼物挣钱。他们的收入高于普通人,但是也很有限。
最近在ks平台拥有超过5000万粉丝的散打哥,和某厂商发生了“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”的矛盾。事情的起因是散打哥在帮另一家厂商带一些罐装产品时,在宣传视频中剪辑了一段本网红公司的罐装产品的视频,造成了“侵权”。事后网红找到散打哥要求对方与自己签订一年的发货合同,或者与散打哥走“法律途径”。
按理说散打哥无缘无故先来,给对方带货也是理所当然的。虽然商家有“浑水摸鱼”的嫌疑,但一定会相应的赔付散打哥。没想到散打哥之后的操作,让大家深深体会到了网红今天的嚣张和升级到了什么程度。此后,大量网友在网上留言。Zhihu: 网红都这么疯狂吗?
我在账号上发一个视频,在网上开一场直播,你就得废,就能砸了你们的饭碗,所以我不会怂。如果我曝光了你们厂里销售保健品的佣金,以后谁还敢买你们的保健品?如果想让我帮忙卖你们的罐头,你就来我的公司和我好好谈,而不是采取这种手段。逼着我卖你的货,你还不配。这个官司下来,我最多赔你们几十万,但以后我就会不断测评你们厂的产品,成为你们的专属测评师。我赔你几十万,就不在乎再花一百万,建一个专门的实验室(来检测你们的产品)。不管你们的幕后老板是谁,年产值几十个亿,我都不怕……
很多人都想要从中调解,但我不需要,我就是这么硬。就那几秒的视频,你还来起诉我?那我就让你知道散打哥到底是谁!以后圈内谁再敢卖你的产品,那就是在与我为敌(做了一个拳头碰拳头的手势,所要表达的含义,大概如此)。我亲哥和你协调,你们不把他当人,说话那么狂,以为自己是大企业?我呸……